徐州市第十中学学生营养餐供应商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
徐州第十中学营养餐供应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徐州市第十中学营养餐供应服务;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餐饮服务)。
2、投标人必须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学校附近设有固定的、符合食品安全生产品标准的、专门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机构或营业场所。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授权代表。
5、投标人有符合相关要求,具有相应资质。
6、投标人必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
7、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6年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根据供餐价格( 元/人)的标准,提供一周的供餐食谱。
5、根据学校情况制定供餐方案(包括如何统计人数和如何收费),要求详细阐述营养搭配,学生就餐的管理和餐后卫生消毒方案说明。
6、提供与其他公司或学校的合作成果。
7、安全卫生保障条件、制度及相关措施;上岗人员管理制度。
8、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五、招投标须知、时间、地点、方式
1、本招标公告自2019年 1月21 日在徐州市第十中学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截止到2019年1月 24日下午5:00。
2、学校成立学生营养餐竞标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3、凡符合选用资格、有意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请在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到徐州市第十中学总务处办公室报名(过时不予受理),同时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原件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其他相关资料也可在竞标说明会前提供。报名时投标企业可实地查看学校用餐场地和环境制定配餐方案(此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参加徐州市第十中学进行的营养餐供应服务项目说明会,并在说明会之前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书5份,否则取消资格。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26日上午10:00在徐州市第十中学德润楼三楼会议室
6、评标方式:首先由参加竞标的单位准备3-5分钟说明,并对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然后学校营养餐供应服务评标小组进行投票,得票最多者中标。如票数相同,由评标小组进行第二次投票。
7、被选用企业与学校学生配餐工作委员会签订(合同)协议。
8、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本次竞标需满足3家企业同时竞标,不足3家,将被视作废标,另行安排开标时间。
六、合同签订事项
合同由被选用企业与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委员会签订,合同一式三份,被选用企业、学校、家长监督小组各执一份。
七、被选用企业须知
1、被选用企业务必按时签订(合同)协议,不得转包、转让,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单位需缴纳贰万元(20000元)履约保证金。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扣除相应保证金。如承包期满未发生事故,如数退还(无息)
3、被选用企业如果擅自放弃中标项目,三年内不得参加本校投标。
本次招标内容解释权在徐州市第十中学
学校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堤北村87号
联系人:梁钧伟
联系电话:136****8117
2019年1月21日